河南大学关于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编辑:河南成人高考 来源:河南成考网 | 2023-03-17
河南成考网
发布时间:2023-03-17
根据工作安排,河南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采取远程在线考试方式,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河南大学学位外语报名系统”(http://wyksbm.jxjypt.cn/login/hndx)报名且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7、28日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安排,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凡因未参加模拟考试导致无法进行正式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生务必在本场次开考前30分钟登录考试系统候考,开考30分钟后不能再进入系统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2.考试期间,考生要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机和饰品。佩戴耳机行为视为该考生作弊。
3.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在15分钟内排除故障的,可重新登陆网考系统继续作答。之前的作答结果会实时保存。超出15分钟的,将无法继续作答。
4.考生每人最多允许断网2次。因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耽误考试时间的,不予补时;无法完成考试的,不再给予考试机会。
1.考试应在独立封闭空间内进行,需做到环境整洁,光线充足。
2.考试期间,严禁除考生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4.考试桌面不得摆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通讯及电子设备、书籍、资料、零食、饮品等。


考生须按照以上两张示意图提前布置考场环境并架设监控机位。
1.电脑一台(第一机位,即考试机)。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外置摄像头也可以。
CPU:最低Intel i3(6代),推荐Intel i5(6代)及以上或同级别AMD;
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windows操作系统(暂不支持苹果macOS操作系统);
(2)电脑上下载安装“在线考试平台”系统(下载链接https://cdn.online-exam.cn/client/online_exam_setup_henu.exe)。
(3)电脑摄像头确保无坏损。考试期间,电脑的摄像头要正对考生正面。电脑端会通过摄像头不间断进行人脸识别。
2.智能手机一部(第二机位,即监考手机)。此手机用于考场监控,架设位置需拍摄到考生和电脑。需保障wifi或4G/5G网络连接,提前在手机里下载安装“启明在线考试”APP。下载方法如下:

特别提醒:扫描二维码后,苹果IOS版本可以在应用商店下载,Android(安卓)版本需要在浏览器下载。
3.手机一部(第三机位,即录像手机)。此手机用于监考全程视频的本地录制,不必连接网络。要求:手机内存20GB或以上。请使用手机自带视频录制功能全程拍摄考试过程,设置为永不息屏,录制期间不许暂停间断。考试完毕立即按照准考证上分配的链接地址上传至指定的百度网盘。
4.稳定的网络环境。宽带要求(重要):若监考手机与电脑在同一网络中,需独享上行5M、下行10M。
5.充足的电量。因考试时间较长,考试机、监考手机和录像手机均需保证电量充足,避免断电导致考试中断。建议连接充电器使用,处于持续充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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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装时请授权允许APP使用手机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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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现场手机网络环境稳定,4G(5G)网络及wifi同时打开,至少有200M的剩余存储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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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务必使用手机系统自带的中文标准字体,选择字体大小为标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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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手机放置在考生右侧后方进行俯拍,要能够拍到考生整体情况,以考生身体为中心附近1米左右的空间,包括考试所用计算机屏幕、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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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像手机放置在考生左侧后方进行俯拍,要能够拍到考生整体情况,以考生身体为中心附近1米左右的空间,包括考试所用计算机屏幕、键盘。
2.用于远程监考全程视频录制的手机录制过程中无需连接网络,要求手机内存20GB或以上,手机电量充足,使用手机自带视频录制功能全程拍摄考试过程,录制期间不许暂停间断。 |
请考生提前仔细阅读《河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远程在线考试系统安装及操作》(附件1)、《河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远程在线考试客户端常见问题手册》(附件2)、《河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远程在线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按相关要求准备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用直播、录播监考方式进行全程监督、记录,同时采用云端身份证验证人脸识别、全程人脸识别监控、AI分析、切屏记录等技术手段识别违规违纪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出现作弊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不再提供学位外语考试机会,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2023年4月24日—5月28日在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yjy.henu.edu.cn/)发布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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